購買合肥回遷房需要注意的事項有哪些?

購買合肥回遷房需要注意的事項有哪些?

隨着社會經濟的發展,不少人的收入有所增加,但是也並非是所有的民事主體都能支付房屋的價款,故而各地修建了安置房、回遷房等,此種類型的房屋,相較於普通的商品房,房價是比較低的,購買合肥回遷房需要注意的事項有哪些?

一、回遷房與商品房有什麼不同?

1、房價不同

在房價款方面,商品房與拆遷房有區別,商品房可立即上市,且在銀行做抵押進行貸款。而回遷房享受國家政策的優惠,不含土地轉讓金,價格相對低廉且有小產權之說,故不享有商品房的上述權能。拆遷人以回遷房補償被拆遷人的,補償房屋由市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參照經濟適用住房政策覈定價格,並按照經濟適用住房政策管理。

2、買賣雙方的關係不同

商品房和回遷房買賣雙方的關係不同,商品房的購買基礎是開發商和購房者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房屋的價款在合同中進行約定。而拆遷安置房屋的購買基礎是拆遷單位和被拆遷人簽訂的拆遷補償協議,在協議中進行約定。

3、房屋的性質不同

拆遷的是商品房,回遷房自然是應當商品房。拆遷的是集體土地上的私房,或者是經濟適用房,回遷房的性質一般不是商品房。購買回拆房一定要查清性質。經濟適用房不得買賣;集體土地上的私房拆遷的回遷房,回遷房的所佔土地性質,一般是劃撥所得,沒有交土地出讓金,正式辦理過戶手續時,需交土地出讓金。

二、購買合肥回遷房需要注意的事項有哪些?

1、一房多賣。回遷房買賣無法辦理預告登記,這就爲出賣人“一房數賣”留下漏洞可鑽,一旦房價高漲,違約成本過低,出賣人極有可能將房屋出售給他人。在房屋買賣合同都有效的情況下,辦理了交付或者登記手續,才能產生物權變動的法律效果。出賣人將商品房數次出賣所簽訂的合同,不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均應當是有效的合同。購買時一定要注意。

2、儘量要求賣方的第一順序繼承人簽字。因回遷房房產證的取得具有一定的不確定性,在取得房產證之前,若賣方發生不測,該回遷房就可能作爲遺產由繼承人分割。因此,回遷房買賣協議中要儘量讓賣方的第一順序繼承人簽字,以表明對賣方出賣行爲的認可和對繼承權利的放棄。一般而言,順序繼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實踐中,要求賣方的第一順序繼承人簽字時,一定要注意說話的方式和技巧,以免不快。

3、必須約定房產過戶和交房的時間。簽訂回遷房買賣協議時,出賣人並沒有取得房產證,無法辦理過戶手續。因此,一定要約定房產過戶的時間,實踐中雖然不能保證何時取得房產證,但要寫明自取得房產證多少之日起辦理房屋所有權的轉移手續。簽訂回遷房買賣協議時,要確定具體的交房時間,若在簽訂合同時就是現房,則可以約定繳納首付之日即爲交房時間。

4、買方要留尾款。沒有房產證的房屋買賣存諸多風險,違約責任的規制顯得非常重要。但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需要繳納法院訴訟費用、律師費,還需花費時間等成本。如果買房留有尾款(大額尾款),而賣方認爲違約所得小於尾款時,買方的違約機會將會大大降低。當然,具體如何將爲款留下,且能順利地完成買賣協議的簽訂,需要房產經紀人或者買方較高的談判技巧。

防止房主一房多賣,在確定已經看到房產證之後,再進行購買房屋,且需要儘量讓房主的第一順序繼承人簽字,由於不一定購買房屋之後,對方就會交付房屋,故而最好約定交房的日期,爲了使得自己的權益得到保障,買方最好留下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