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土地20年產權怎麼續費

一、國有土地20年產權怎麼續費?

國有土地20年產權怎麼續費

1、申請。申請人透過視窗提出申請,提交紙質申請材料

土地使用權人應當在土地使用年限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情況,經地級市政府批准准予續期的,將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並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2、受理。

1)在申請人提交申請材料後,實施機關依據“申請材料”的要求對申請材料進行初步審查。

2)受理或不予受理憑證。對於申請屬於受理範圍且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實施機關受理其申請;對於申請事項依法不需審批的或不屬於本實施機關職權範圍的,不予受理。

3)審查資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申請人補正,申請人收到補正告知後3個工作日內不能補正材料的,向申請人發出《退件通知書》。

3、審查審批。

本行政許可事項的審查方式爲書面審查。實施機關在15個工作日內對申請內容進行審覈,審覈完成後,報市人民政府審批。實施機關根據市人民政府審批意見在3個工作日內做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決定。審批透過的,出具批覆文書並加蓋實施機關印章;審批不透過的,出具《退件通知書》並說明不予許可的理由。

4、領取結果。

經市人民政府審批透過並予以許可的,實施機關向申請人發出行政許可批覆文書並通知申請人到視窗領取辦理結果,視窗辦結。實施機關自作出行政許可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在網上公示辦理結果。

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的年限是多久?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業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土地使用權的產權年限沒有是20年的,在土地使用證上對產權年限標的很清楚,除了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權不需要本人主動辦理續費之外,其他性質的土地類似於商業用地和旅遊用地,續費都是到國土資源部門辦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