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夫妻一方可以單獨買房嗎

我國夫妻一方可以單獨買房嗎

一、夫妻一方可以單獨買房

婚後買房,寫夫妻2人名字或者寫一個人名字,都是婚後共同財產,除非在一個人的名字後面標註了“單獨所有”。標註了“單獨所有”的房產,是一方獨有,離婚時候,另外一方無權分割。標註了“單獨所有”的程序是:配偶寫一份放棄產權的聲明,在房管局備案。這樣辦下來的房產證。只有一個人的名字,而且名字後面有括號註明“單獨所有”。

二、《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對於婚後財產的規定

婚後財產並不完全等同於夫妻共同財產。婚後財產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取決於夫妻間的約定及法律的規定,具體如下:

一、如果有婚後財產協議明確約定了婚後夫妻各自的收入怎樣分配,那?婚後取得的財產需要按照協議的約定分配;

二、如果有婚後財產協議或者協議約定無效時,就要遵循《婚姻法》的規定。

1.婚後取得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由《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具體包括: ① 工資、獎金;② 生產、經營的收益;③ 知識產權的收益;④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⑤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2.婚後取得的財產屬於夫妻一方財產的,由《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規定,具體包括: ①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②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③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④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因此,一方單獨出錢在婚後買房,除非雙方對房產有明確產權的協議,一般情況下房子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

只是說買房屋的權利的話,夫妻一方當然是可以進行購買的。但是,除非做出特別說明,購置的房產是屬於夫妻兩人的共同財產。這種規定也是爲了避免夫妻之中的一人想要透過購置房產這種方式來轉移夫妻共同財產,侵害另一人利益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