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房屋買受人能要求退回定金嗎

如果因爲賣方原因導致合同沒有簽訂的,可以要求退回定金,而且可以要求雙倍退還;反之因爲買方自己原因導致合同未簽訂的,則不能要求退還定金。定金是指當事人雙方爲了保證債務的履行,約定由當事人方先行支付給對方一定數額的貨幣作爲擔保。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爲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於或者少於約定數額的,視爲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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