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承租方違約金是否計繳房產稅

收取承租方違約金是否計繳房產稅
律師解析:收取承租方違約金不計繳房產稅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後的餘值徵收,從價計徵的稅率爲1.2%,從租計徵的稅率爲12%。對個人出租住房不區分用途,按4%的稅率徵收房產稅,租房違約金不屬於房產稅的應稅範圍。法律依據:《房產稅暫行條例》第三條
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後的餘值計算繳納。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沒有房產原值作爲依據的,由房產所在地稅務機關參考同類房產覈定。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爲房產稅的計稅依據。
第四條
房產稅的稅率,依照房產餘值計算繳納的,稅率爲1.2%;依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的,稅率爲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