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不是戶主的戶口遷出,就不會影響繼續使用廉租房。因爲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應當由戶主向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所以,戶主戶口不遷出,就不影響廉租房的申請與使用。《廉租住房保障辦法》第十六條 申請廉租住房保障,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況的證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狀況的證明材料; (三)家庭成員身份證和戶口簿; (四)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