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房物業有糾紛要怎麼避免?

二手房交房物業有糾紛要怎麼避免?

一、二手房交房物業有糾紛要怎麼避免?

1、生活中水電煤和電話物業管理費等生活費用的結清手續。

這類糾紛在房屋買賣中經常出現,由於雙方疏忽,沒有在房屋交接時對日常生活費用進行結算,等買方入住後,收到上述賬單時,才發現賣方欠繳大量費用,房東早已音訊全無,只好自認晦氣,補繳欠款。

2、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修及附贈家電、傢俱的驗收。

一般來講,買方在交房時都會對上述事項進行驗收,其中比較容易忽視的是下水道堵塞和牆面滲水等問題。附贈的家電、傢俱要根據合同約定進行驗收,建議在合同中明確所贈傢俱、家電的數量和品牌,亦或者採用圖像資料作爲合同附件。

3、戶口問題。

按照通常的交易習慣,賣方應當在過戶或交房前將戶口遷出。有時由於暫無能夠入住戶口的房屋或子女就學等原因,交易中賣方會要求推遲戶口遷出的時間。對於這類情況,雙方應書面約定戶口遷出的時間及違約責任。

4、交房約定。

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時,應當對各類問題進行明確約定,避免糾紛的發生,即使發生糾紛也有章可循。如果雙方約定的交房時間位於交易流程的最後環節,買方可預留一部分房款,在房屋交接完成後再支付,這樣可以提高賣方履行交房義務的主動性。

二、二手房交房糾紛有哪些?

1、房屋質量不合格。

2、遲延交付房屋。

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在催告後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並要求出賣人承擔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3、配套設施遲延或者根本沒有。

配套基礎設施包括水、電、氣、暖、通訊、有線、寬帶等;配套公共設施包括停車場、運動場、游泳池、道路、花園、綠化、醫院、學校、超市、會所等基礎設施。

4、裝飾和設備不合約定。

5、房屋相關資料不完備。

6、房屋負擔其他權利或產權瑕疵。

綜上所述,在買房過程想避免發生糾紛,要買房和賣方都應該多加註意。如果買賣雙方在《房地產買賣合同》中,對上述情形予以規定,那麼在實際的房屋交接過程中,這樣的矛盾會在很大程度上被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