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車位租多少錢

 爲了加強人防工程建設,很多地方性法規都規定新建的住宅小區在交付的時候,必須建成地下停車場人防工程,遇到戰時可以緊急避難轉移居民,還要經過民防主管部門的驗收。那麼,人防工程車位租多少錢?接下來,小編就這個問題爲大家介紹。

人防工程車位租多少錢

一、人防車位的概念

地下車位分爲兩類:

1、建設時位於普通地下室的,已在規劃上註明是地下車位,這類車位可以租售。

2、是位於履行法定義務配套建設的防空地下室中,這類車位開發商是沒有分戶產權的,只有使用權。如果遇到戰爭或者大型災難,車位要無償提供給國家使用。地下人防工程建停車位對它本身的功能基本上是沒有什麼影響。因爲地下人防工程是保障戰爭時期人員或者物資的一種設施,在和平時期,在不破壞人防工程的前提下,把人防工程用於民生事業也是可以的,比如建停車位、商場、開放給市民納涼都是不影響的。至於地下人防工程改建的停車位的產權歸誰所有一直都是有爭議的。人防車位是根據《人民防空法》設立的,開發商和業主都應該是沒有產權的,小區的人防工程產權應該是歸屬國家所有。開發商和業主只有使用權。如何辨識樓下的車位是否爲人防專用呢?市民可察看現場。一般來說,人防車位會在顯著位置標出“人防工程”字樣。如果現場沒有標註清楚,可到工程管理單位或人防監管單位查詢。

二、人防工程停車位不得出售、附贈,平時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三年

很多地區都規定人防工程停車位不得出售,例如2008年9月1日施行的《江蘇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辦法》,已經明確做出人防工程“不得出售”的規定。在第六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物業管理區域內依法配建的人民防空工程平時用作停車位的,應當向全體業主開放,出租的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三年,不得將停車位出售、附贈。違反規定,將平時用作停車位的人民防空工程不向全體業主開放、出租停車位的租賃期限超過三年或者將停車位出售、附贈的,由縣級以上民防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逾期不改正的,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

三、人防工程車位租金

各個小區的車位租金有所不同,多數小區將人防車位採取“短租”形式,月租費用從200元至450元不等;另有小區採取“長租”形式,租期1年至40年不等;還有小區將人防車位“出售使用權”,價格6萬至16萬元不等。如果這期間被徵用,我們將按月租租金收款退還,例如某小區實行的是16萬元買40年租權,那就退還月租租金16萬元。還有的地區人防工程車位是免費使用的。

綜上所述,人防工程車位租多少錢?開發商不的將人防工程停車位出售或者附贈,但人防工程的車位可以出租,每個地區的停車費不同,有的小區人防車位月租費用從200元至450元不等,有的地區人防工程車位是免費使用的。大家可以參考各地的住宅小區停車服務收費標準和開放商的人防工程車位租金。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河北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