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法私搭亂建

物業管理法私搭亂建

現代化小區都是有專門的物業服務公司來提供管理服務的,自然作爲小區業主也應該支付給物管公司一定的費用。但是在業主與物管公司、人員之間也會產生物業糾紛。物業合同糾紛往往涉及同個小區的衆多業主,在處理過程中,業主也可能因共同利益聯合起來,一個案件的處理在涉案小區會產生示範效應,處理不當將直接影響社區穩定,給案件審理帶來較大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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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搭亂建高空墜物的法律責任有哪些

依據《城鄉規劃法》的相關規定,對於業主自行加蓋房屋的行爲,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尚可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的影響的,限期改正,處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無法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並處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如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作出責令停止建設或者限期拆除的決定後,業主不停止建設或者逾期不拆除的,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責成有關部門採取查封施工現場、強制拆除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