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法院物業糾紛多久判決?

一、深圳法院物業糾紛案件多久判決?

深圳法院物業糾紛多久判決?

物業糾紛開庭後判決結果有時會當庭宣判,有時會延期宣判。一般情況下,法院收到起訴狀,經審查,認爲符合起訴條件的,在七日立案。對於事實清楚、情節簡單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一般在三個月內,普通程序爲六個月作出一審判決。簽訂物業管理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向對方提起侵權之訴的,應適用《民事訴訟法》規定,由侵權行爲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因物業管理合同產生的合同糾紛,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轄。當事人一方違反物業管理合同約定造成另一方損害,發生違約與侵權競合的,另一方可以選擇提起違約之訴或者侵權之訴,由法院根據訴訟性質依法確定管轄。

二、物業糾紛的類型有哪些?

1、物業管理公司向業主或使用人追索物業管理費及滯納金的糾紛。部分業主以收費依據不足、前期遺留問題、物業管理質量低下等原因爲由拖欠物業管理費,以此作爲“維護”自己權利的主要手段。這類案件在物業管理糾紛案件中佔了大多數。

2、業主委員會更替、業主或業委會選聘、解聘物業管理公司產生的糾紛,物業管理項目接、撤、管引起的糾紛。此類糾紛目前較爲突出,如前任和現任業主委員會對各自合法性的認同、相關資料的交接發生的糾紛;前任的物業管理公司不退管、新的物業管理公司進不來,前任物業公司不移交相應管理資料等。

3、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公司起訴業主糾正違反業主公約行爲的糾紛。針對業主、使用人是否遵守法律、法規、業主公約,合理安全地使用物業,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公司在建議整改未果的情況下,通常透過起訴方式解決糾紛。

4、因物業管理公司服務質量問題而引發的要求提高服務質量、履行管理職責的糾紛。如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修繕、房屋修繕費用承擔,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設立、使用、管理過程中發生的糾紛等。

綜上所述,深圳居民和小區物業發生糾紛,如起訴到法院,符合立案條件的,深圳法院受理並確定審理程序。從受理到判決如果走簡易程序,審理期限是三個月,普通程序則在六個月以內。因爲物業服務合同發生的糾紛,可以合同簽訂地或者履行地法院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