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服務不到位,需要什麼樣的證據?

物業管理服務不到位,需要什麼樣的證據?

現代社會,房屋都有物業的配套,一旦簽訂了物業合同,此時物業向業主收取一定的物業費,物業提供相應的服務。當物業服務不夠到位,此時,可能使得業主出現損失。

      按照有關規定,在同物業公司簽訂物業合同之後,業主依法的享有以下服務:

      小區安全工作:

      物業公司做好小區安全工作,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一項職責。當安全事故發生時,物業管理公司需要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並且協助處理。同時物業公司會聘請專業的辦案人員,嚴格遵守國家法律規定。同時,保安人員在依法應當維護小區的公共秩序,履行自己的職責,不得藉由保安身份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同時,物業公司從事物業活動的權利和義務由雙方共同約定,不得違背相關法律法規

      物業的維護:

      房屋維護以及七通一平相關基礎設備,報告綠化園林等,需要物業公司進行維護與管理。

      綜合服務:

      包含治安,防盜,防火消防安全等,自己小區內部的公共衛生已經環境狀況,自己所屬區域的公共水池自己蓄水池的打掃問題;生活服務,包含相應家務勞動,以及緊急情況下,接送病人前往醫院,幼兒上下班回家等,家用電器的維修,煤氣代換,代收水電費等生活基本費用。同時,還可以代辦保險服務,分送信件,快遞等,宣傳合理的使用相應房屋和設備的知識,禁止污染環境行爲的招牌製作安放,同時對於園林綠化的基礎設施維護,自己禁止外來車輛的進入,禁止外賣,小攤等在學校門口擺放。

      地產管理:

      禁止相關人員在其所屬的範圍內,隨意搭蓋,非法搭建等。

      因此,在一般情況下,物業公司需要根據有關的合同,對以上的幾項進行嚴格的管理,依法維護業主的合法權益。如果物業工作欠缺,在留下相應的證據,可以透過拍照,錄音等留存相應的證據。

      最後,實際中,由於物業合同簽訂模糊等因素,在發現出現問題之後,建議先同物業公司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再透過訴訟的方式解決。必要的時候可以尋找專業的律師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