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鐵車輛段物業管理崗職責

地鐵車輛段物業管理崗職責

現代化小區都是有專門的物業服務公司來提供管理服務的,自然作爲小區業主也應該支付給物管公司一定的費用。但是在業主與物管公司、人員之間也會產生物業糾紛。物業合同糾紛往往涉及同個小區的衆多業主,在處理過程中,業主也可能因共同利益聯合起來,一個案件的處理在涉案小區會產生示範效應,處理不當將直接影響社區穩定,給案件審理帶來較大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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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鐵車輛段物業管理崗職責

1、負責對物業安全服務管理區域內的停車場行使管理權。

2、嚴格遵守物業規定,對物業管轄範圍內的車輛進行管理。

3、按規定時間上班,着裝整潔,佩戴工作牌,上崗姿態端正,對業主、車主保持熱情有禮,工作作風要嚴謹。

4、按規定和標準收費、罰款,開具發票,及時繳納營業款。

5、負責對物業管轄區域內的道路和停車場的停放車輛進行巡視檢視,保證車輛安全。

6、熟悉物業管轄區域內的車輛流通情況、車位情況,合理部署安全車位。

7、負責指揮物業管轄區域內車輛的行駛和停放,維持交通、停車秩序。

8、負責停車場的消防以及停車場、值班室和洗車臺的清潔工作。

9、實行24小時輪流值班,服從統一安排調度,遵守規章制度,按時上下班,認真做好交接班手續,不擅離職守。

10、及時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第35條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物業服務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