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產權證未辦理可否交易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未取得所有權的房屋是不能交易的,所以沒有房產證的房屋進行交易時,不受法律的保護。《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條規定:
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
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二、房產證怎麼辦
理首先,要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或購房合同。
凡在城市規劃區國有土地範圍內從事房地產買賣贈與等轉讓行爲,轉讓當事人必須簽訂書面轉讓合同。
合同應當載明的主要內容包括:
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或名稱住所,房地產權屬證書名稱和編號,房地產坐落位置、面積和四面界限,土地宗地號(土地規劃局批准的每宗土地使用權證的編號),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及年限,房地產的用途或使用性質,成交的價格及支付方式,房地產交付使用的時間,違約責任,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其次,應當辦理房屋過戶手續。
辦理房產過戶手續的程序如下:
1、雙方當事人在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後30日內,持房地產權屬證書、當事人的合法證明、轉讓合同等有關檔案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並申報成交價格。
2、房地產管理部門對提供的有關檔案進行審查,並在15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申請的書面答覆。
3、房地產管理部門覈實申報的成交價格,並根據需要對轉讓的房屋進行現場勘查和評估。
4、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按照規定繳納有關稅費。
5、由房地產管理部門核發過戶單。
我們可以瞭解到按照規定未取得所有權的房屋是不能交易的,所以沒有房產證的房屋進行交易的時候是不受法律的保護。
所以在買房的時候一定要注意了,千萬不要掉以輕心。
網站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