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有土地使用證。(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3)建築工程用地規劃許可證。(4)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5)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法律依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條規定,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