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出售按揭房如何處理
民法典規定,業主可以出售按揭的房屋,但需要通知銀行,並且出售房屋所得款項,要優先償還銀行貸款,不得損害銀行利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條【抵押財產的處分】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二、按揭房屋抵押手續有哪些
1、首先確認房屋未辦理過抵押登記
2、提交銀行所需資料
(1)借款人身份證,戶口薄
(2)借款人婚姻狀況證明:
未婚需出具未婚證,離婚需出具法院民事調解書或離婚證(註明離異後未婚),已婚需出具配偶身份證,戶口薄
(3)借款人單位出具半年內收入證明或當地納稅證,房屋產權證
3、銀行審查資料,合格後指派評估公司對房屋進行評估
4、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銀行需要覈對原件,留複印件(身份證3份,其他1份),單身證明(未婚或離婚)需要留原件,房證、土地證有的留原件有的不留,並準備複印件1份,工資證明留原件。
5、銀行放款到借款人指定的銀行帳戶
6、銀行審批透過後需要到房管局辦理抵押登記(期房需要辦理預抵押),銀行領到他項權利證書後放款給借款人,覈對原件留複印件1份。
另外提醒同借款人一樣,未婚證應叫“單身證明”在戶籍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辦理順利需要1個星期,還有期限不同利率不同,房產評估價格一般高於市場價值。
依據《民法典》的規定,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所以按揭房屋可以出售,但需要通知銀行,並且出售房屋所得款項,要優先清償銀行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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