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進行商品房合同更名

1、商品房買賣合同未拿到交易中心登記。這時只要同房產商協商,把合同註銷,以其更名人的名義重新簽訂一份商品房買賣合同就可以了,此種情況不涉及稅費。

怎樣進行商品房合同更名

2、商品房買賣合同已經拿到交易中心登記,但是該商品房未竣工驗收。這種情形下要到市有關單位開具未竣工檢查報告,並由開發商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此時只需支付相關手續費用。

另外,雖然在商品房買賣合同已經拿到交易中心登記,而且該商品房已經竣工驗收這種情形下不能再對合同進行更名了。但是可以在產權證辦理出來後再以贈予的形式將產權證的名字改在更名人的名下,這實質上是一種房產繼承了。


法律依據:《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本解釋所稱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以下統稱爲出賣人)將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會銷售並轉移房屋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第四條
出賣人透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爲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於定金的規定處理;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

第五條
商品房的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並且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的,該協議應當認定爲商品房買賣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