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戶口遷入流程

遷入條件:隨父母,投親,或購房等可以遷入。
辦理步驟:
1.在東莞辦理準遷證
2.帶準遷證到小孩戶口所在也辦理戶口遷移
3.帶戶口遷移到東莞辦理落戶
拓展資料:
戶口即戶籍,戶口是由公安機關戶政管理機構製作,用以記載和留存住戶人口的基本資訊的法律文書。戶口是住戶和人口的總稱,計家爲戶,計人爲口。
戶籍指“登記居民住戶的冊籍”,所謂冊籍就是“戶口登記簿”,或者“戶口本”,由政府部門設計制訂。戶籍是居民戶口的法律賃證,沒有履行戶口登記的,就不能認定爲有戶口。
戶口與戶籍沒有本質的區別,所以,人們常常把戶口與戶籍當作同等意義的詞來使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爲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爲一戶,以主管人爲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爲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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