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質量存在表面瑕疵,買受人雖不能拒絕接收房屋,但買受人接收房屋不影響開發商對房屋的質量瑕疵承擔保修義務。
此外如果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後,買受人認爲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關規定委託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覈驗。經覈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買受人有權退房;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開發商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
商品房交付使用後,買受人認爲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關規定委託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覈驗。經覈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買受人有權退房;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