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遷房加子女名字要多少錢

動遷房加子女名字要多少錢

一、動遷房加子女名字要多少錢?

動遷房加子女名字需要交80元的工本費,動遷房加子女名字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託書;

(三)相關的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材料、登記原因證明檔案、不動產權屬證書;

(四)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材料;

(五)與他人利害關係的說明材料。

二、動遷房辦理房產證的流程有哪些?

1、申請人需要收集房屋相關材料,如房屋權屬證明、房屋拆遷補償協議、房屋完稅證明、登記申請書等。

2、申請人向房屋所在地不動產登記機構提交申請材料,申請產權登記。

3、不動產登記機構對申請進行審查,符合要求的,自申請之日起30日內辦結不動產登記手續。

三、動遷房分割糾紛向法院起訴的條件有哪些?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四、動遷房分割糾紛向法院後有哪些應盡義務?

1、原告起訴必須符合受案範圍和法定起訴條件。

2、被告應當應訴,經法院傳票傳喚必須到庭。

3、委託訴訟代理人,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授權委託書,並明確特別授權的內容;委託律師代理訴訟的,必須委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律師。

4、提出申請回避,應說明理由。

5、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6、當事人舉證,應當在人民法院規定的舉證期限內進行。向人民法院提供證據,應當提交原件或原物;確有困難的,可以提交複製品、照片、副本、節錄本。提交外文書證必須附有中文譯本。

7、對案件提出管轄異議的,應當在法定答辯期內提出。

8、申請案件執行的期限,雙方或一方當事人是公民的爲一年,雙方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爲六個月。

9、離婚案件在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前,當事人不得另行結婚

10、對涉及個人穩私的證據,當事人有義務保密。

11、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應當依法交納訴訟費和其它應當支付的費用。

綜上,父母動遷房加子女名字要收80元的費用,但是在加子女名字之前也一定要考慮清楚,若房產證上同時有父母和子女的名字,在處理動遷房時必須經過所有產權人的同意,比如父母想要賣房子,需要跟子女協商,子女沒有經過父母的同意也不能隨意處置動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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