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過戶前被法院查封如何處理

房屋買賣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但是法院扣押房屋的行爲也是合法的。因爲房屋的產權並不是在合同生效時轉移,而是在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時發生轉移,房屋所有權在沒有辦理變更登記以前,仍然歸被執行人所有,因此法院的扣押是合法的。雖然現在很難再進行房屋登記,由於房屋被扣押導致你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法履行,因此可以請求法院解除合同,並請求被執行人承擔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十六條,被執行人將其財產出賣給第三人,第三人已經支付部分價款並實際佔有該財產,但根據合同約定被執行人保留所有權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第三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當由第三人在合理期限內向人民法院交付全部餘款後,裁定解除查封、扣押、凍結。

房屋過戶前被法院查封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