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稅每年都交嗎

土地使用稅按土地面積繳納,每季度繳納一次,但並不是所有的土地使用稅按年度繳納的,只有應稅土地才需要每年按時繳納。
對於公園、名勝、寺廟及文教、衛生、社會福利等單位使用的土地,城鎮、街道、公共設施用地、鐵路、機場、港區、車站、管理交通運輸用地及水利工程,農、林、牧、漁、果生產基地用地,以及個人非營業建房用地等,均免徵土地使用稅。爲了鼓勵利用荒地、灘塗等土地,對經過批准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荒廢土地,給予10年期限的免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第八條
土地使用稅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繳納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土地使用稅每年都交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