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遷安置房購買合同風險如何避免?

動遷房買賣合同自身是合法有效的只不過這種合同是附期限、附條件的就是說在期限未至或條件未滿足時,即使簽了合同,也辦理不了過戶。因此動遷房買賣的關鍵在於控制、防範法律風險,於合同內容的設定和對任何可能呈現的風險的全部掌握與梳理,主要應注意以下幾點:

動遷安置房購買合同風險如何避免?

1、房產買賣系重大財產的交易行爲,尤其是動遷房買賣,涉及法律方面的問題及各種限制更多,因此,必需全面掌握交易的相關法律規定。

2、合同內容的設定和對任何可能出現風險的全部掌握梳理。設定合同內容的時候着重從付款方式、違約責任及房產交易中可能產生的各種情形作具體的約定,例如對賣方如果不配合辦理產證時,可約定較高的違約金;預留一部分尾款到產證變卦後支付等條款,以增強合同的可操作性,維護買受方的權利。

3、交房時間儘量提前。買房人在支付完房款實際佔有房屋後,一定要密切留意該房的兩證辦理情況,一旦得知賣房人取得兩證後,要立即催促辦理過戶手續,否則有可能面臨一房兩賣或另行抵押的風險。

4、要求所有共有人在房屋買賣協議上簽名,否則會面臨房屋買賣無效的後果。如果其他共有人委託一人辦理的要出具經過公證的授權委託書,或聘請見證委託書。

5、房地產交易管理中心查一下該房屋的土地權屬狀況,如果是集體土地上的而買受人又不是農村人員,也同樣會面臨房屋買賣無效的後果。

6、買受人將錢繳了之後,讓出賣人提供擔保。

7、合同中明確約定,如出賣人料理產證時不予配合的法律後果。

8、買賣房屋如果是安排人口的最後一套住房,原則上不能轉讓。

9、合同條款設定時最好不要全款一次性付清,約定發生3年內不過戶交易、一房二賣、抵押他人時的違約責任適當重些,合同中設定擔保人或擔保物。

10、3年內如發生意外事件等法律事實,如死亡、繼承、贈與、抵債、財富因訴訟被執行、再動遷,要確定當出現這一情況時的解決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