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買賣二手房要多久過戶手續
進行二手房交易時,簽訂買賣合同,買受人交納購房款,並交納契稅後,可以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不動產登記機構30天內完成登記手續。《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九條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10日內,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稅徵收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並在契稅徵收機關覈定的期限內繳納稅款。第十一條納稅人應當持契稅完稅憑證和其他規定的檔案材料,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門、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有關土地、房屋的權屬變更登記手續。納稅人未出具契稅完稅憑證的,土地管理部門、房產管理部門不予辦理有關土地、房屋的權屬變更登記手續。《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二十條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辦結不動產登記手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房主賣房後不遷走戶口怎麼辦
首先,看合同中是否有相關約定,如有約定按照約定進行處理即可。
所以,一般你要有什麼要求的,合同上有說的,就按合同上的做就行了,對方要是不肯履行的,那就是違約。
你們之間要還有關於違約的規定的,那麼可以按規定要求對方給支付違約金。
而且,要是對方不給的話,那麼你還可以去法院起訴對方。
其次,如果合同中沒有相關約定或是約定不明的,若房主賣的房根本不是唯一性住房,或者就是唯一性住房,但有親屬好友或單位願意接受其戶口的,那就可以要求其或當地派出所協助將戶口遷走。
最後,如果房主確實無法遷走戶口的,新業主可以辦理戶口入住,原房主的戶口繼續留在房屋處並不影響新業主辦理戶口及正常使用。
注意,這裏說的是即使說對方沒有遷走戶口的,那麼你是不受影響的。
不過,要是對方沒協助你辦過戶的,因爲沒有房產證,那麼你現在即使說搬進房了,沒有房產證就會變得不確定。
透過分析知道,進行二手房買賣交易時,雙方要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交納購房款後,買受人要在10天內繳納契稅,取得完稅作證後,可以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過戶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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