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權證房產證

據瞭解,這二者之間的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五個方面:
1、封面名稱不同
房產證的封面名稱爲“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權證”。而不動產權證書的封面名稱爲“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書”。
2、扉頁蓋章機構不同
房產證扉頁的蓋章機構爲各地方人民政府。而不動產權證書扉頁的蓋章機構爲各登記機構。
3、新增二維碼
不動產權證書的扉頁右上角增加了一個二維碼,而房產證上沒有。
4、內頁資訊增加不動產單元號
房產證的內頁資訊主要記載的是房屋和土地兩項內容。而不動產權證書的內頁資訊更爲全面,除了記載有權利人、共有情況、權利類型、用途、面積等資訊以外,還增加了不動產單元號。
5、附圖不同
房產證上只有房、地兩個附圖。而不動產權證書上除了房、地附圖以外,還將宗地、宗海及其上的建築物、構築物全部標註出來,所以比房產證的附圖更爲全面。

不動產權證房產證

法律依據:《房屋登記辦法》

第三十三條 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併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