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公積金繳納規定

企業公積金繳納規定
律師解析:企業公積金繳納規定包括:
1、企業應當自錄用職工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2、企業爲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爲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3、企業爲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一般在5%-12%中選擇。
4、企業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由企業從工資中代扣代繳。
5、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企業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
6、其他。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五條
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覈檔案,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係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審覈檔案,到受委託銀行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