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房產證上去掉配偶名字該怎麼做

1、帶好三證(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正本及複印件。

離婚後房產證上去掉配偶名字該怎麼做

2、去房屋所在地區的房地產交易中心,先在預檢視窗告知是來辦理房產證減去配偶姓名事宜的,視窗工作人員會審覈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齊全就給一個號碼,然後憑號碼去相關視窗辦理。

3、辦理房產證上減名字所需費用:110元手續費,明細如下:80元工本費、25元地籍圖費、5元貼花費,如順利20天后可拿到新的房產證。

4、新房產證可以設定密碼,房地產交易中心會告知一個初始密碼,之後可自行更改。

夫妻離婚,一般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其辦理房地產更名手續如下:

一、協議離婚方式下的房產證更名手續 協議離婚(離婚雙方協商一致)的,要辦理離婚後房產證更名,需要離婚雙方憑以下材料到當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

1、身份證(及複印件);

2、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須加蓋民政部門公章或民政檔案部門印章);

3、離婚證以及能說明屬婚後夫妻共有財產的資料;

4、房屋產權變更登記申請表;

5、房屋所有權證(含房屋共有權證)到當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此外,如離婚協議書中未註明原婚姻登記時間,還須提供原結婚證明。

二、訴訟離婚方式下的房產證更名手續 訴訟離婚(透過法院判決離婚)的,單方可以憑以下證件和材料到當地房產交易中心申請房產證更名手續:

1、身份證(及複印件);

2、生效的法院判決書以及能說明屬婚後夫妻共有財產的資料;

3、房屋產權變更登記申請表、房屋所有權證(含房屋共有權證)。

三、上述兩種情況,如果產權設定抵押的,須提供銀行同意函;如果原權證上的產權人姓名有錯誤,須補充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資料。

四、離婚後更改房屋產權歸屬的徵稅標準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夫妻共有房屋屬共同共有財產。因夫妻財產分割而將原共有房屋產權歸屬一方,是房產共有權的變動而不是現行契稅政策規定徵稅的房屋產權轉移行爲。

因此,對離婚後原共有房屋產權的歸屬人不徵收契稅。因離婚需在房產證上除名的,只需夫妻二人簽訂協議,明確房子以後歸其中一方所有,也不用繳契稅。

想要去掉房產證上的名字,那麼就需要準備好相關的材料,然後按照相關的程序來進行名字的去掉。這個時候就需要提前瞭解清楚,這樣在辦理房產證更名的時候,就會更加的簡單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