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商泄露個信違法嗎,泄露多少條有罪?

房產商泄露個信違法嗎,泄露多少條有罪?

房地產開發商持有所有業主的個人資訊,本應該嚴密儲存,但還是會遇到泄露的情況發生。這跟我們出門在外免不了要出示身份證,填寫個人資訊一樣,也存在着泄露的可能性。如果是無意泄露,在未造成嚴重損失之前,加強措施管理就可以了。那麼,房產商泄露個信違法嗎,泄露多少條有罪?請看下文。

一、房地產開發商泄露個人資訊違不違法

泄露個人資訊是屬於違法的,在未經過消費者同意的情況下。

【新法】《消法》第29條規定經營者及其工作人員對收集的消費者個人資訊必須嚴格保密,經營者應當採取技術措施或其他必要措施,確保資訊安全,防止消費者個人資訊泄露、丟失。在發生或者可能發生資訊泄露或丟失的情況下,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經營者未經消費者同意或請求,或者消費者明確表示拒絕的,不得向其發送商業性資訊。

【解讀】新消法規定很明確,收集和使用消費者資訊,必須正當、必須有必要、必須明示、必須經本人同意、必須嚴格保密、必須承擔法律後果,規定得非常嚴格,這應當是消費者權益保護的一大突破。在購房、租賃過程中,如果發生電話號碼、郵箱等個人資訊泄露,購房人、業主、租房人可以要求經營者採取補救措施。

消費者在買房過程中,個人資訊被泄露的事情屢屢發生,嚴重影響消費者的正常生活。如在房地產市場中,經常有開發商將購房者的個人資訊透露給一些推銷商,尤其是家裝建材商。房子剛剛交付,業主便不停地收到家裝建材的“優惠”資訊。以後,業主再遇到這樣的問題,可以用新法討個說法。

二、泄露個人資訊多少條有罪

50條即可入罪。

根據刑法規定,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的入罪要件爲“情節嚴重”。對於這裏的“情節嚴重”,本次出臺的司法解釋明確了違法所得5000元以上等十項認定標準。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不同類型公民個人資訊的重要程度,司法解釋設定了不同的數量標準。對於行蹤軌跡資訊、通信內容、徵信資訊、財產資訊,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50條以上即算“情節嚴重”;對於住宿資訊、通信記錄、健康生理資訊、交易資訊等其他可能影響人身、財產安全的公民個人資訊,標準則是500條以上;對於其他公民個人資訊,標準爲5000條以上。

“定罪量刑標準的確立有利於法律的統一、準確實施,對嚴厲打擊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犯罪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線傑說,辦案部門對於涉案的公民個人資訊,首先應當分類進行分析,如果每一個類型相對應的公民個人資訊都沒有達到50條、500條、5000條的,司法解釋規定還要對其按照相應比例進行合計。

線傑舉例說,某個案件涉及公民軌跡資訊等敏感資訊20條,住宿資訊等重要資訊350條,就要按照1和10倍比關係進行折算。350條重要資訊折算成35條敏感資訊,兩項合計55條,就要追究刑事責任。

那性質就非常嚴重了。因爲在未經過業主同意的情況下,泄露個人資訊是違法的。不管怎樣,我們要保護好自己的個人資訊,在外頭收到傳單、表格、問卷調查等,都儘量不要填寫自己真實的身份資訊,包括手機號碼,這樣可以避免手機收到未知短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