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人員申辦本市常住戶口辦法》規定,
首先要滿足申辦常住戶口的條件,然後提出申請,報送申請材料到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受理審覈,審覈透過後可遷入戶口。
持證人員申辦本市常住戶口,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滿7年;
(二)持證期間按照規定參加本市城鎮社會保險滿7年;
(三)持證期間依法在本市繳納所得稅;
(四)在本市被評聘爲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具有技師(國家二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以上職業資格,且專業、工種與所聘崗位相對應;
(五)無違反國家及本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行爲、治安管理處罰以上違法犯罪記錄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爲記錄。
申辦本市常住戶口的,可以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所屬人才服務中心領取並填寫《居住證持有人辦理本市常住戶口申請表》後,交用人單位,同時附有關申請材料,由用人單位負責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報。
申辦本市常住戶口的申請材料具體包括:
(一)有效身份證明和《居住證持有人辦理本市常住戶口申請表》;
(二)參加本市城鎮社會保險的證明;
(三)本市區、縣以上稅務機關出具的個人所得稅或者企業納稅完稅證明;
(四)專業技術職務、職業資格證明及相關聘用(勞動)合同證明;
(五)現居住地計劃生育證明及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
(六)本人或者同意接受落戶的單位、親屬的房屋所有權證或者租用公房憑證;
(七)相關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的證明材料。
相關法律規定《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人員申辦本市常住戶口辦法》第五條至第十一條
從上面的內容中我們可以知道,如果遇到上海居住證申請落戶怎麼辦理的問題我們應該知道怎樣去處理了。實際生活中我們可能會面對很多法律方面的問題,因此我們更應該多多瞭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識,才能夠在面臨這些問題的時候更好的透過法律去解決。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識內容僅供參考,如果還有其他問題可以點擊下方“立即按鈕”諮詢專業律師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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