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人防設施是否需繳房產稅

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是地下人防設施完全建在地面以下的建築,並不與地上建築相連的,其自用的地下人防設施,需要交稅,按以下方式計算:工業用途房產,以房屋原價的50%-60%作爲應稅房產原值;如果是地下人防設施與地上房屋相連,應視爲一個整體,不需要交稅,按照地上房屋建築的有關規定計徵。
《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第四條房產稅的稅率,依照房產餘值計算繳納的,稅率爲1.2%;依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的,稅率爲12%。
第五條下列房產免納房產稅:
一、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房產;
二、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房產;三、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蹟自用的房產;
四、個人所有非營業用的房產;
五、經財政部批准免稅的其他房產。

地下人防設施是否需繳房產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