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互換如何交稅

房產置換是需要繳稅的,主要是契稅、交易費、貼花、產權登記費都是需要交的。

房產互換如何交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細則>財法字[1997]52號第十條第一款的規定:

1、土地使用權交換、房屋交換,交換價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貨幣、實物、無形資產或者其他經濟利益的一方繳納稅款。交換價格相等的,免徵契稅。

2、個人以房換房除契稅外還涉及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土地增值稅等6個稅種及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交換雙方按照各自房產的評估價格計算交納印花稅、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由賣房者繳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稅暫行條例》

第六條 房地產稅依下列標準及稅率,分別計徵:

一,房產稅依標準房價按年計徵,稅率爲百分之一。

二,地產稅依標準地價按年計徵,稅率爲百分之一點五。

三,標準房價與標準地價不易劃分之城市,得暫依標準房地價合併按年計徵,稅率爲百分之一點五。

四,標準房地價不易求得之城市,得暫依標準房地租價按年計徵,稅率爲百分之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