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房屋買賣合同違約要承擔什麼責任

一般情況下,房屋買賣合同中都會有一條補充協議:"拒絕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方(買方)或者擅自提高房屋交易價格的,則甲方(賣方)構成根本違約,甲方應在違約行爲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以相當於該房屋總價款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解除房屋買賣合同違約要承擔什麼責任

所以,如果賣方在簽訂定金協議以及房屋買賣合同之後違約,那麼雙方可自行協商違約金數額。協商不成買方可以以訴訟的方式要求售房人承擔房屋總價款的20%的違約金;且違約金數額多少是根據實際損失而定。在訴訟過程中,法官會根據以下(但不限於)因素來綜合判斷違約金的具體數額:

a.守約方的實際損失(核心);

b.違約方的惡意性程度;

c.合同履行的程度;

此外,購房人也可同時要求售房人按照合同約定承擔其已向居間方支付的代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