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過戶給子女的方式有哪些?

房產過戶給子女的方式有哪些?

出讓,贈予或者是繼承。房產過戶給子女的方式有三種:第一種是以出讓的方式辦理過戶,也就是以買賣的方式按照交易的程序去辦理過戶。第二種是以贈與的方式辦理過戶,先辦理贈與公證,然後辦理房屋評估作價和房屋鑑定,最後辦理過戶。第三種是以繼承的方式辦理過戶,但這種情況需要發生在父母一方死亡的情況下,不是很常用。

1、以出讓的方式將房屋過戶給子女:房屋買賣辦理過戶的主要費用有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和契稅三種。其中房產滿五年,營業稅是免徵的,同時個稅也免徵,只需要繳納契稅和產權轉移登記費,如果房產未滿五年,需要繳納營業稅和個稅,同時繳納契稅和產權轉移登記費。

2、以贈與的方式將房屋過戶給子女:辦理贈與過戶,需要交納個人所得稅、契稅和公證費。贈與過戶是沒有營業稅的,因爲贈與是被認爲是無償受贈的行爲,所以需要受贈人繳納個人所得稅,同時贈與過戶也需要繳納公證費。

3、以繼承的方式將房屋過戶給子女。

繼承過戶與買賣和贈與相比,稅費支出是最低的,因爲繼承的房產沒有營業稅、個稅和契稅,只需要繳納公證費。繼承人憑遺囑辦理繼承權公證,憑繼承權公證書到房管管理部門辦理過戶更名就可以了。

在買賣、贈與、繼承三種過戶方法之中,繼承是最經濟快捷的途徑,因爲我國還沒有開徵遺產稅,辦理繼承過戶只需繳納公證費,其他稅費全免。由於繼承的方式在父母一方去世的情況下才可以實現,所以很多父母都暫時不考慮這種途徑。當然,也有父母考慮得很遠,打算寫下遺囑把房產留給孩子。

通常父母要把房屋過戶給子女最常見的方式就是贈與,這種方式不管是考慮到子女在婚前或者婚後都是屬於子女的個人財產,如果是透過繼承的方式把房屋過戶給子女,沒有留下特別遺囑說明的話,那麼子女一旦結婚,這個房屋就是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