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決書多久辦理房產過戶?

一、法院判決書多久辦理房產過戶?

法院判決書多久辦理房產過戶?

法院判決書下達後,可以立即進行房產過戶。據法律規定,法院裁決使房屋權屬發生轉移的,當事人應持身份證明、法院裁決文書、原房屋所有權證(共有權證)等資料到房管部門辦理轉移登記手續,即過戶手續。若有關當事人不予配合新的房屋所有人辦理登記手續的,新房屋所有人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由法院向房管部門送達協助文書,之後,新房屋所有人可單方持上述資料到房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但如原持證人因故不交出原房屋所有權證(共有權證)使新的房屋所有人仍無法辦理房屋戶手續的,可按如下程序辦理過戶手續:

1.權利人(申請人)爲個人時:請持身份證明到市房屋產權登記中心法律事務科遞交公告申請書,同時提交法院的裁定(判決書)、身份證明(因故不能親自辦理時的還須提交公證委託書及受委託人的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各一份。

2.權利人(申請人)爲單位時:請持單位介紹信到市房屋產權登記中心法律事務科遞交公告申請書,同時提交法院的裁定(判決書)、代辦人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各一份。

3.透過拍賣程序成交的,還應提交法院委託拍賣行的拍賣委託書、拍賣成交確認書。

二、法院判決書辦理房產過戶的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六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第二百五十一條:在執行中,需要辦理有關財產權證照轉移手續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關單位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涉及到離婚房產過戶的情況時,一般在法院作出財產所有權的認定後就可以進行過戶了,由於沒涉及到商業行爲,但涉及到過戶行爲,所以一般需要提供雙方的離婚證明,到房地產部門辦理房產過戶時,就不需要收取額外的個稅以及契稅等。具體的過戶辦理情況應當以房地產管理部門的認定爲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