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人打殘了要被判處有期徒刑幾年

一、把人打殘了要被判處有期徒刑幾年

把人打殘了要被判處有期徒刑幾年

把人打殘廢了,可能是十年以上的刑期,也有可能是無期徒刑,這要看危害手段與致殘結果(危害後果)及因果關係來綜合裁量。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致人重傷,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殘廢了如果在一級至四級傷殘則可能是十年以上至無期。

二、故意傷害罪致人重傷有哪些情形

我國《刑法》規定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爲爲故意傷害罪。故意輕傷的,不存在犯罪未遂問題,即行爲人主觀上只想造成輕傷結果,而實際上未造成輕傷結果的, 不宜以犯罪論處。重傷意圖非常明顯,且已經着手實行重傷行爲,由於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應按故意重傷(未遂)論處。

符合犯罪構成要件的行爲人,在傷害故意支配下實施了傷害行爲,造成他人身體傷害,達到輕傷程度的,即可認定爲故意傷害罪的既遂。故意傷害造成重傷的,包含兩種情況:

1、行爲人明顯只具有輕傷的故意,但過失造成重傷;

2、行爲人明顯具有重傷的故意,客觀上也造成了重傷。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的,是典型的結果加重犯。故意傷害沒有致人死亡的,不得認定爲故意傷害致死的未遂犯。

故意傷害致人殘疾,具體要看造成殘疾的情況如何。一般來說,造成十至七級殘疾的,處三年以上六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六至三級殘疾的,處三年以上八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二至一級殘疾的,處六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前兩項中,被告人能夠積極賠償並取得被害人諒解,且符合緩刑適用條件的,可以適用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