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 繼承房產稅

外籍 繼承房產稅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爲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爲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爲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爲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房產稅


按照《房產稅暫行條例》的規定,房主想要出租房子是按照資金的百分之十二收取稅費的。但2008年3月1日以後,對個人再出租住房,不管這房子是作爲什麼用的,都是按照百分之四徵收房產稅的。但是如果是轉租,目前這個情況國家是沒有規定的,國家只規定,只有房主,在出租的時候需要考慮房產稅的問題,對於轉租行爲的話,就不用考慮這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