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出賣房屋要繳營業稅嗎

在我國,個人將自己的房屋進行出賣的,也是需要根據不同的情況繳納一定的營業稅。那麼個人出賣房屋要如何繳納營業稅呢?相信這纔是很多人比較關注的地方,下面就讓本站小編爲您仔細介紹一下吧。

個人出賣房屋要繳營業稅嗎

一、個人出賣房屋要繳營業稅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39號)規定,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徵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後的差額徵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營業稅。“通知自2015年3月31日起執行。

普通住房標準按照《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關於調整本市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普通住房平均交易價格有關問題的通知》(京建發[2014]382號)檔案規定。

購買房屋的時間繼續依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地產稅收政策執行中幾個具體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17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營業稅徵稅範圍

營業稅的徵稅範圍可以概括爲: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的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

對營業稅的徵稅範圍可以從下面三個方面來理解:

第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是指:

(1)提供或者接受應稅勞務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

(2)所轉讓無形資產(不含土地使用權)的接受單位或個人在境內;

(3)所轉讓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權的土地在境內;

(4)所銷售或出租的不動產在境內。

但是,根據財稅[2009]111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金融商品買賣等營業稅若干免稅政策的通知》有關規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下簡稱境內)單位或者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以下簡稱境外)提供建築業、文化體育業(除播映)勞務暫免徵收營業稅。

對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外向境內單位或者個人提供的文化體育業(除播映),娛樂業,服務業中的旅店業、飲食業、倉儲業,以及其他服務業中的沐浴、理髮、洗染、裱畫、謄寫、鐫刻、複印、打包勞務,不徵收營業稅。

第二、應稅勞務是指屬於交通運輸業、建築業、金融保險業、郵電通訊業、文化體育業、娛樂業、服務業稅目徵收範圍的勞務。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屬於增值稅範圍,不屬於營業稅應稅勞務。單位或者個體經營者應聘的員工爲本單位或者僱主提供的勞務,也不屬於營業稅的應稅勞務。

第三、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是指有償提供應稅勞務、有償轉讓無形資產、有償銷售不動產的行爲。有償是指透過提供、轉讓、銷售行爲取得貨幣、貨物、其他經濟利益。

房屋買賣的過程中,具體營業稅的繳納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分析。法律規定,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徵收營業稅。而要是超過2年的話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後的差額徵收營業稅。希望本站小編提供的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