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房產稅什麼時候開始徵收

溫州房產稅什麼時候開始徵收

房產糾紛也稱房地產糾紛。是指在房地產開發、經營和管理過程中,當事人之間因房地產權益而產生的爭議。解決購房過程中發生的房產糾紛,可以透過協商、調解、仲裁、行政和訴訟等辦法加以解決。房地產糾紛,按其法律性質可分爲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和行政性質的房地產糾紛。民事性質的房地產糾紛包括:房地產開發合同糾紛、房地產服務合同糾紛、房地產租賃合同糾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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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時候開始徵收房產稅

對擁有兩套住宅的家庭,人均建築面積8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視爲奢侈型住宅消費,每年按市場評估價徵收1%到3%的房產稅,且沒有減除額;

家庭第三套住房,每年徵收4%到5%的房產稅,且沒有減除額;

家庭第四套住房及以上住宅,每年徵收10%的房產稅,且沒有減除額;

取消原《房產稅暫行條例》有關個人住宅可按租金收入12%交房產稅的規定;

所有商業房產,每年按租金收入的12%交房產稅;

家庭僅有的一套住宅,免徵房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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