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什麼時候開始徵收遺產稅

中國什麼時候開始徵收遺產稅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爲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爲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爲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爲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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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中國開始徵收遺產稅了嗎?

1、中國遺產稅尚未普遍徵收,部分地方試點徵收,如深圳。
2、深圳試點政策大致如下:
  資產總和在80萬—200萬的,徵收額爲20%後再減扣除數5萬(如100萬對應徵遺產稅:100萬*20%-5萬=15萬);
  資產總和在1000萬以上的,徵收額爲50%後再減扣除數175萬(如1500萬對應稅收:1500萬*50%-175萬=575萬)。
3、遺產稅是一個國家或地區對死者留下的遺產徵稅,國外有時稱爲“死亡稅”。徵收遺產稅的初衷,是爲了透過對遺產和贈與財產的調節,防止貧富過分懸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