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證跟房產證名字不一樣怎麼辦?

隨着社會的發展,買賣房子成爲了人們生活中一個比較重要的成分。對於房屋買賣,有兩個證件是尤其重要的,即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這兩個共同作爲房屋所有權的象徵,缺一不可,很多人不知道,土地證和房產證的重要性,認爲可有可無,當發生分歧是才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那麼發現土地使用證跟房產證名字不一樣怎麼辦?下面本站小編就爲您詳細介紹。

土地使用證跟房產證名字不一樣怎麼辦?

土地使用證跟房產證名字不一樣怎麼辦

首先土地證和房產證爲同一人,只是名字不一致,需要到當地土地局或者房管局去更改土地證或房產證(哪個是錯的改哪個)具體看看戶口本上是否有曾用名,是否可以體現是同一人,如果沒法體現,需要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證明換證。

其次,如果過戶的話,按正常買賣過戶即可。稅費需要根據房屋所在城市,房本面積,房屋性質,買方名下是否有房產等因素具體分析。直系親屬間過戶不建議走贈予手續,買賣手續更好一些,流程簡單,還可以退契稅

經向當事人瞭解情況,當事人爲買方,且賣方的房屋系透過二手房買賣取得,只辦理了房產證過戶手續,未辦理土地證過戶手續。若要進行上述不動產的轉移登記,賣方需先到登記機構查檔視窗查明當時產權轉移情況,再辦理轉移登記手續。申請辦理轉移登記應由當事人雙方持身份證明原件、買賣合同、不動產權證原件(或房產證和土地證原件)等資料到到不動產登記機構辦公場所辦理。

第一種情況:如果房產證是本人姓名,土地證是他人姓名憑房產證(一般見於房屋買賣)。這種情況可以持房產證到當地國土局或不動產統一登記部門諮詢辦理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手續。還有就是在農村集體土地上也比較常見,如:土地是祖輩或父輩的名字,房屋登記時土地證找不到了,憑村、鎮和國土證明在房產證上寫了現居住人(或房屋所有人)的名字,後來又找到土地證了。這種情況也可以按上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

第二種情況:土地使用權證是自己的,但是由於某種原因別人在其上蓋了房子並領取了房產證。這種情況也多見於農村集體土地。這種情況就比較麻煩了,只能透過協商或法院判決獲得土地使用權的補償,建議找律師諮詢下再定。

造成土地使用證跟房產證名字不一樣的原因大多是因爲忘記了過戶土地證。正常情況下,但是人只需帶着相關證件,如身份證、戶口本、房產證等,到房產局辦理相關手續即可。對於沒有房產證的房子,法律是不受理的,需要當事人協商決定。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