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公證房產證費用

繼承公證房產證費用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爲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爲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爲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爲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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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房產證費用標準



    居民住宅每套80元,如有共有權證增收工本費10元/本


    其它房產建築面積500(含500)㎡以下的每宗200元,500~1000㎡的爲300元,1000~2000㎡的爲500元,2000~5000㎡的爲800元,5000㎡以上的爲1000元;如共有權證增收工本費10元/本。其他稅費具體如下:


    1、商品房


    契稅——1.5%(非普通住宅3%)


    印花稅——0.1%


    營業稅——如果房產證下發不滿兩年的,需要交納成交價格5.5%的營業稅。已經滿兩年的普通住宅免交,非普通住宅繳納出售價格與購買價格差額部分的5.5%的營業稅。


    2、房改房


    契稅——1.5%(非普通住宅3%)


    印花稅——0.1%


    土地出讓金:當年成本價乘以建築面積乘以1%


    如果是標準價或者優惠價的房改房那麼還需要交納當年成本價乘以建築面積乘以6%的價款,然後再繳納稅費過戶


    3、經濟適用房


    契稅——1.5%(非普通住宅3%)


    印花稅——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