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合同簽了再離婚是否可以減免部分契稅?

契稅是每個購買房屋的人所必須繳納的稅費項目,對於購房者來說契稅的繳納無疑是對他們的一種額外負擔,所以很多人都會想辦法儘可能地逃避契稅的繳納以減輕自己的經濟壓力,甚至還有人爲此而離婚。那麼,房子合同簽了再離婚是否可以減免部分契稅?

房子合同簽了再離婚是否可以減免部分契稅?

一、房子合同簽了再離婚是否可以減免部分契稅?

購房是否減免部分契稅與是否離婚沒有關係。

二、什麼情況可以減免購房契稅

(一)因不可抗力滅失住房而重新購買住房的,免徵契稅。

(二)土地、房屋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徵用、佔用後,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的,其成交價格沒有超出土地、房屋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部分,免徵契稅。

(三)城鎮職工第一次購買公有住房的,在本市規定標準面積以內的部分免徵契稅,超過的部分,仍應按照規定繳納契稅。因原住房未達到本市規定標準面積而重新購買公有住房的,視爲第一次購房。

(四)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軍事單位承受土地、房屋用於辦公的辦公室(樓)、檔案室、職工食堂,教學的教室(教學樓)、實驗室(樓)、操場、圖書館、食堂、學生宿舍,醫療的門診部、化驗室、住院部、藥房,科研的試驗場、試驗樓,以及市財政局和市地方稅務局確定的其他直接用於辦公、教學、醫療、科研等的土地、房屋,免徵契稅。

(五)軍事單位承受土地、房屋用於地上和地下的軍事指揮工程,軍用的機場、庫房、營區、訓練場、試驗場和通信、導航、觀測臺站,以及市財政局和市地方稅務局確定的其他用於軍事設施的土地、房屋,免徵契稅。

(六)共同佔有的土地、房屋權屬分析,免徵契稅。

(七)納稅人承受荒山、荒溝、荒丘、荒灘土地使用權,用於農、林、牧、漁業生產的,免徵契稅。

(八)依法應當予以免稅的外國駐京外交機構、聯合國駐京機構以及外交人員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的,經外交部確認,可以免徵契稅。

國家規定的契稅繳納跟夫妻雙方並沒有直接的聯繫,所以那些爲了逃避契稅的夫妻選擇離婚是沒有什麼用處,小編提醒大家該繳納的稅費應當依法繳納否則構成違法行爲就會被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