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租房屋要注意什麼問題

轉租房屋要注意什麼問題

我們到另一個城市去工作,大部分人會選擇租房作爲解決居住問題。而且我們經常可以看到房屋租賃廣告,其中還存在欺詐的資訊,沒有房子,卻也拿出來租賃,騙取租金,這一定要注意。除此之外,如果房屋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雙方當事人必須簽訂書面合同。簽訂好了房屋租賃合同後,當事人雙方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備案登記,領取《房屋租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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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租房屋時要注意什麼

你好,關於轉租房屋時要注意什麼問題的回答內容如下:

爲了避免相關的糾紛,在房屋轉租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轉租

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如承租人拖欠出租人租金的,那麼承租人就不能轉租承租的房屋;

2、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內擅自搭建的;

3、預租的商品房。另外,中未約定可以轉租,如果出租人同意轉租才能轉租,出租人不同意轉租的,承租人也不擅自轉租。承租人擅自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與承租人的租賃合同。

4、不得違背雙方意願,有問題,雙方要共同討論。

(二)承租轉租房屋應注意的問題首先,我們要注意二房東是否有正式的租賃合同。如有,在和轉租人簽定租賃合同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1、檢視二房東的有效身份證明及和大房東簽定的租賃合同,我們要確保轉租人的身份資訊正確和是否具有轉租的權限,以免上當受騙;  

2、簽訂租房合同時,應問清房租包含的內容,水、電、暖、煤氣(天然氣)和物業管理費由誰承擔,如果不問清,有可能會因誰繳費而發生爭議;

3、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結清水、電、暖、煤氣(天然氣)和其它費用,以免被物管要求承擔不應承擔的費用;

4、明確租賃期限、房租支付時間和付款方式,並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據,這些必須要清楚明白,以確保房屋轉租期限在剩餘的租賃期限;

5、應對能否轉租做出約定;  

6、要明確違約責任和違約的補償標準;  

7、入住前檢查屋內傢俱、電器、其他設施的好損情況,並約定維修責任;8、應對提終

止合約情況做出約定,並且,合同約定的內容不能超過主合同,比如主合同約定承租

人只能使用約定的一間臥室,另一間不能使用,而從合同卻明確約定承租人可以使用

所有房間,那麼,這部分會被認爲是無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