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失業人員如何提取公積

成都失業人員如何提取公積金

成都失業人員如何提取公積

職工因失業兩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本地區最低工資收入,家庭生活嚴重困難,須支用住房公積金支付生活費用的,應提供:

(1)、戶口所在地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出具的連續兩年以上失業證明。

(2)、家庭成員所在單位人事勞資部門出具的工資收入證明。

(3)、戶口簿。

(4)、結婚證。

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及複印件,由繳存單位或公積金託管單位住房公積金聯絡員到四川省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辦理相關提取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