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的租房違約金怎麼計算

如今許多合同當中都有對違約金的相關規定,我們常見的租房合同中也有關於違約金的約定。那麼大家是否知道租房違約金是怎麼計算的呢?這關係到房屋租賃雙方的合法權益問題,千萬大意不得。下面,就由本站小編爲您介紹吧。

2021年的租房違約金怎麼計算

一、房屋租賃合同常見的違約情形:

1、在房屋租賃關係上,要求解除租賃合同的一方,應該提前1個月通知對方,否則就屬於違約(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對方當事人有權要求其支付違約金。

2、租房合同中對違約金有約定(租房違約金的數額是由當事人雙方透過事先約定而確定的)、則按約定的違約金比例支付。

3、約定的違約金過高或過低可以請求變更,約定的違約金超過實際損失30%的可認爲約定過高,可要求降低。

4、房屋租賃合同中對違約金沒有約定,應按對方違約對你造成的實際損失來計算違約金並退回押金和多餘的房費。

5、租房違約金的支付是獨立於履行行爲即給付房租之外的給付。

6、雙方按照租賃合同的約定處理,賠償約定的金額,如果協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二、約定房屋租賃違約金應注意:

1、違約金應體現補償爲主、懲罰爲輔的原則

現行立法承認違約金具有補償性和懲罰性多重屬性,以補償性爲主、懲罰性爲輔。這樣,既維護了守約人的利益,也兼顧了違約人的利益,體現了公平原則;違約金的功能在於使守約方因對方違約而造成的損失或失去的利益得以補償和實現;有關違約條款主要是用來調整當事人之間的利益分配,力求做到公平,主要目的絕非在於懲罰違約方。因此,違約金責任作爲一種財產責任,其本質意義首先在於對守約方的補償,其次才表現爲對違約方的懲罰和制裁。

2、約定房屋租賃違約金的形式

違約金的形式包括約定具體的違約金數額和違約賠償損失的計算方式兩種。房屋租賃合同中雙方約定確定違約金數額的按約定計算;雙方未約定明確違約金數額的,按照違約賠償損失計算。

三、年的租房違約金怎麼計算

(1)違約金由雙方協商確定,沒有數額的限制,一般是根據雙方預測的因一方違約可能帶來的損失大小來確定的。

(2)發生一方違約後、守約方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時,如果約定的違約金“低於”實際發生的損失,守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增加違約金;如果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實際損失,違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減少違約金。

(3)“不超過20%”,應是指不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但這隻能適用於定金約定,約定的定金高於主合同標的額20%的部分,法院不會支援。

四、違約金過高或過低的處理辦法

根據《合同法》第114條的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需要強調的是,違約金的高低是應當事人的申請由法院或仲裁機構被動進行審查的。如果當事人沒有在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提出對違約金的調整申請,則審理機構不主動干預。我們認爲,爲保險以及公平起見,建議在約定違約金比例時透過設定上限等方式防止違約責任過重。

我國對租房違約金的數額並沒有一個數額的規定,所以一般情況下可以和當事人進行協商後確定,通常不能約定超過主合同標的的20%。實踐中,要是造成的實際損失過高或過低的話,可以請求適當增加或減少違約金數額。本站爲您整理本篇文章,有法律問題就找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