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分包協議書範本通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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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承包人):

乙方(分包人):

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承包人和分包人雙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項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

二、分包工程範圍:

三、工程單價:

四、質量要求:按設計和施工規範進行施工,質量達到優良。

五、工期要求:按業主要求工期:

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合同總工期爲_____日。

六、安全要求:乙方對施工安全負責,在施工中嚴格按施工安全生產規範進行,做到安全生產無事故。

七、結算方式:工程竣工驗收三十日內,乙方提交結算材料,甲方予以審覈結算。

八、付款方式:甲方按業主工程施工計量認證後的撥款額_____%支付乙方工程款,工程完工後支付乙方工程款爲業主撥付額的_____%,餘款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按業主撥款額結算。

九、指令和決定

1、就分包工程範圍內的工作,承包人隨時可以向分包人發出指令和決定,分包人應執行承包人發出的所有指令和決定。

2、就分包工程範圍內的工作,分包人應執行經承包人確認和轉發的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發出的所有指令和決定。如分包人與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發生直接工作聯繫,將被視爲違約,並承擔違約責任。

十、承包人駐工地代表

1、承包人駐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2、承包人駐工地代表的職權:按合同約定向分包人發出指令,履行分包合同約定的職權和義務。

3、承包人代表可授權具體的管理人員行使自己的部分權利,並在認爲有必要時可撤回授權,授權和撤回均應提前通知分包人。

4、承包人如需更換駐工地代表,應提前通知分包人,後任繼續行使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十一、分包人駐工地代表

1、分包人駐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2、分包人駐工地代表的職權:按分包合同約定和承包人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作業計劃、工期控制計劃、質量標準和承包人指令要求施工,遵守承包人、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履行分包合同中規定的其他所有職責和義務。

3、分包人未經承包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換駐工地代表。分包人如有違反,將被視爲違約,並承擔違約責任。

4、如分包人駐工地代表違反分包合同規定的各項職責和義務,或承包人認爲分包人駐工地代表不稱職,承包人有權要求分包人更換駐工地代表。分包人應予執行。

十二、承包人工作

1、提供現場必要的施工條件。

2、提供圖紙資料並進行技術交底,編制施工組織設計、設計方案及總工期控制計劃,審查並批准分包人編制的分包工程施工進度計劃和施工作業計劃。

3、指導、監督和檢查分包人的工程技術、質量、工期、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等管理工作,及時解決和糾正施工中出現的各種問題。

4、協調分包人與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及其他分包單位的關係。

十三、分包人工作

1、按照承包人通知的時間準時進場,嚴格按照施工圖紙、施工驗收規範、質量檢驗標準和施工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服從承包人、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的管理、監督與檢查,對分包工程的施工技術、工程質量、工期進度、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全面負責,確保各項指標的實現。

2、嚴格按照環境保護標準施工,遵守建設單位和承包人關於現場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規定。作業面做到工完場清,保持現場清潔整齊,材料使用及擺放符合施工現場規定。凡屬分包工程施工管理責任範圍內發生的罰款,均由分包人承擔。

3、確保現場安全檢查符合有關規定,並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杜絕各類事故發生,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責任和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

十四、設備和材料

1、分包方應按照相關操作規程合理使用承包人提供的設備,並負責該部分設備的日常養護、維護,保證設備處於良好的狀態。如因分包人使用不當造成設備損壞,分包人負責維修,並賠償承包人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承包人向第三人承擔的違約責任)。

2、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數量由承包人和分包人根據分包工程施工圖紙覈定。承包人根據分包人編制並經承包人批准的材料需用計劃和進場計劃安排材料進場。

3、由分包人提供的材料、設備,分包人必須向承包人提供材料、設備的產品合格證明、有關試驗資料並經承包人驗證合格後方可進場使用。分包工程結算時,分包人必須向承包人提供所使用材料的原始購料票證。

十五、工期延誤

1、分包人應當按照分包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誤,經承包人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承包人未按分包合同約定提供圖紙、開工條件、設備設施、施工場地,分包人雖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但仍未從承包人處收到施工所需的圖紙、開工條件、設備設施、施工場地,以至影響施工造成停工的。

(2)分包人應在(1)款約定情況發生後5日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報告。承包人在建設單位同意延長總包合同工期的基礎上予以確認。分包人在規定時限內未提交順延工期報告的,視爲該情況未影響工期。

2、分包人不能按分包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十六、質量檢查與驗收

1、分包人應隨時允許並配合承包人或監理單位進入分包人施工場地檢查工程質量。

2、分包工程質量應達到分包合同約定的工程質量標準。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分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十七、合同價款與支付

分包人按時完成分包工程並透過驗收後,分包人應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承包人與建設單位辦理完成全部工程結算手續後,待承包人收到建設單位支付的工程結算款後10日內,承包人將扣除分包工程保脩金和其他應扣款項外的分包工程結算款支付給分包人。

十七、合同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沒按設計規範要求施工,監理下發整改通知達三次的;

2、延期十天沒有進場施工,或拖延工期達施工進度計劃同期期限20%的;

3、發生重大工傷事故,或發生工傷事故後不及時處理影響工程進度或受害人向甲方主張權利的;

4、拖欠材料、人工費用不及時處理,致使相關人員向甲方主張權利的。

甲方沒有按合同要求撥付工程款達應撥付工程款數額50%以上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乙方應在甲方解除合同五日內清場,每逾期一天,乙方自願按總工程價款的1%作爲違約金支付給甲方。

十八、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本協議,一方違約,應賠償對方損失。

十九、本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二十、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

代表: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蓋章):

代表:

____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