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墅區物業管理合同

別墅區物業管理合同

別墅區物業管理合同

甲方: 房地產開發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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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廣信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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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乙方對仁達家園社區提供專業化、一體化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坐落位置: 市縣 區 路 總用地面積: 平方米

建築面積:

其中住宅 平方米,商業建築面積 平方米,文化活動室 平方米,社區健康服務中心 平方米,居委會 平方米,社區管理用房 平方米: 總戶數: 共 戶

電梯數量: 部

車位數量: 個

綠化率: %

物業類型:

以上各項指標如有變更,甲方應於變更後一個月內書面告知乙方。

第二條:乙方管理服務事項

(一)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及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管理和執行服務,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及上下水管體、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加壓供水設備、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設備、電梯等。

(二)本物業規劃內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秩序的管理,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生化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停車場。

(三)本物業規劃內共有的附屬配套服務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本物業配套會所。

(四)本物業公共園藝景觀(綠地、花木、水景、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及公共環境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

(五)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六)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3、 .

14、 .

第二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參加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2、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爲,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3、遵守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

4、依據本協議向甲方交納物業管理費用;

5、裝飾裝修房屋時,遵守《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6、不得佔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飾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應事先通知甲方,並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給予賠償;

7、轉讓房屋時,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讓方與甲方簽訂本協議;

8、對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等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民事責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採光、維修、通行、衛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係,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10、 .

11、 .

第三條、物業管理服務內容及標準

本物業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內容及標準(均參照投標書與江蘇省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DB32/T538-2002)。

☆ (需按江蘇省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逐項細化)

第四條、物業管理服務費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

一、乙方交納物業公共服務費週期: ;

二、住宅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

三、非住宅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

四、因乙方原因空臵房屋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

五、乙方出租物業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由乙方交納;

六、乙方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七、每次交納費用的時間: ;

八、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標準按政府有關規定調整。

第五條、其他有償服務費用

其他有償服務費用除政府物價部門有相關規定以外的,由甲乙雙方協商。

第六條、保險

一、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保險由甲方代行辦理,保險費用由全體業主按各自所佔有的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二、乙方的家庭財產與人身安全的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

三、 .

第七條、維修基金的管理與使用

一、根據 規定,本物業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維修基金。乙方在購房時已向 交納維修基金 元。

二、維修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按照政府有關規定。

第八條、廣告牌設臵及權益

一、 .

第九條、物業管理服務用房及本物業各項配套設施的使用、管理及收益分配辦法。

一、 .

二、 .

第十條、其它約定事項

一、 .

二、 .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協議,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乙方違反協議,使甲方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甲方違反協議,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費用,退還利息並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違反協議,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有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併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 交納違約金,或 ;

五、 .

第十二條、爲維護公衆、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泄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因採取緊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三條、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雙方按

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四條、本協議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五條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無效的,可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協議正本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在簽訂本協議前,甲方已將協議樣本送金壇市建設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七條、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