籤裝修合同

籤裝修合同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爲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爲,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說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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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達成的協議。合同的成立必須具備如下條件:
1、存在雙方或多方訂約當事人。
2、訂約當事人對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合意。
3、合同的成立應當具備要約和承諾二個階段。
其次,對於已經成立的合同,還必須具備一定的生效要件,才能產生法律拘束力。《合同法》規定的合同生效要件有以下幾個:
1、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訂約主體不合格,所訂立的合同不能發生法律效力
2、合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實。
3、合同內容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
4、合同必須具備法律所要求的形式。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的規定,自然人的民事行爲能力根據年齡、精神健康狀況分爲三類四種。具體是:完全民事行爲能力、視爲完全行爲能力;限制民事行爲能力;無民事行爲能力。《合同法》的規定,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訂立的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合同是有效的;不相適應的合同不是無效而是效力待定,是否有效需要看其法定代理人的態度,如果事後被法定代理人追認合同則有效,如果不被追認則合同無效。
二、合同的效力應該如何約定?
(1)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
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當事人爲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爲條件已成就,不正當地促成條件成就的,視爲條件不成就。
(2)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期限
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止時生效。附終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滿時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