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經濟特區促進橫琴休閒旅遊業發展辦法

珠海經濟特區促進橫琴休閒旅遊業發展辦法

珠海經濟特區促進橫琴休閒旅遊業發展辦法

爲促進橫琴新區以及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珠海橫琴新區片區(以下簡稱橫琴)休閒旅遊業發展,配合澳門建設世界休閒旅遊中心,推進橫琴國際旅遊休閒島建設,根據法律、行政法規的基本原則,結合橫琴實際,制定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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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爲促進橫琴新區以及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珠海橫琴新區片區(以下簡稱橫琴)休閒旅遊業發展,配合澳門建設世界休閒旅遊中心,推進橫琴國際旅遊休閒島建設,根據法律、行政法規的基本原則,結合橫琴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橫琴休閒旅遊業的發展促進和監督管理。

第三條 橫琴休閒旅遊業的發展堅持生態優先、國際品質、融合發展、智慧支撐的原則。

第四條 促進橫琴與澳門休閒旅遊業的合作,支援香港、澳門資本投資橫琴休閒旅遊項目,共同促進珠澳兩地休閒旅遊業互補,實現協同發展。

第五條 市人民政府(以下簡稱市政府)加強對橫琴休閒旅遊業的組織領導,協調解決橫琴休閒旅遊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橫琴新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管委會)負責組織實施本辦法,制定休閒旅遊業發展規劃以及相關扶持政策。

市旅遊、發改、國土、規劃、建設、交通、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行政主管部門依照各自職責,促進橫琴休閒旅遊業發展。

第六條 管委會應當建立休閒旅遊業創新研究機制和專家參與制度,發揮橫琴發展諮詢委員會和自貿片區專家委員會的作用,對休閒旅遊業的重大決策提供專家諮詢意見。

第七條 橫琴可以依法組建旅遊行業協會,發揮行業協會的作用,提高行業自律水平。

第八條 市政府、管委會對橫琴休閒旅遊業重點項目和特大休閒旅遊項目給予扶持。重點項目和特大休閒旅遊項目具體規模的認定標準由管委會制定。

第九條 管委會設立橫琴休閒旅遊業建設發展專項資金,用於培育、扶持和獎勵橫琴休閒旅遊項目。專項資金由管委會納入年度預算並予以保障,具體辦法由管委會制定。

第十條 休閒旅遊項目可以按照規定透過租賃、出讓、租賃和出讓相結合等方式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管委會應當優先滿足項目建設用地規模和年度新增建設用地指標需求,保障土地供應的連續性和穩定性。

根據橫琴休閒旅遊業發展需要,在適度放開別墅等項目以及相關用地指標方面爭取國家政策支援。

鼓勵混合功能開發,特大休閒旅遊項目可以按照產城融合的需求,在符合城鄉規劃的前提下,適當安排商品零售、住宿餐飲、商務辦公、住宅等建設內容。

第十一條 支援橫琴重點項目和特大休閒旅遊項目在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按照經批准的規劃對山體實行保護性開發。

第十二條 根據橫琴休閒旅遊業發展需要,爭取國家政策支援,保障用海指標。休閒旅遊項目按照國家批准的區域建設用海規劃,科學開展圍填海工程。

支援橫琴企業依法取得海域使用權。對公益性的公共港池(不含碼頭前沿水域)、錨地、防波堤、航標等非經營性基礎設施用海,可以按照有關規定申請減免海域使用金。

第十三條 管委會應當扶持旅遊商品和旅遊裝備製造業發展,培育橫琴旅遊品牌,支援具有自主知識產權、自主品牌的旅遊企業良性發展。

第十四條 推動橫琴與港澳之間遊客入境便利化和旅遊業務創新發展,建設國際商務服務休閒旅遊基地。

支援在橫琴設立的港澳資旅行社,依法經營內地居民出國(境)的團隊旅遊業務。

支援以在橫琴舉辦的國際馬戲節、網球職業比賽、國際公路自行車賽等國際性節事、賽事爲載體,加強與港澳對應機構合作。

管委會可以爭取國家政策支援,聯合港澳開發遊艇觀光資源,以及開發覆蓋港澳的低空飛行旅遊觀光項目。

第十五條 聯合港澳共同開拓國際旅遊客源市場,共同舉辦境外旅遊展覽會,共同開展與橫琴國際休閒旅遊相關的說明會、推介會等活動,拓展同歐美髮達國家、拉丁美洲以及加勒比地區、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國家的旅遊業合作。

第十六條 管委會應當加強旅遊市場管理資訊化建設,建設全域旅遊數據中心,建立旅遊資訊採集實時監控和指引系統等,搭建導航、導遊、導覽和導購的旅遊公共服務平臺。透過網絡實時抓取遊客對橫琴主要景點的整體評價資訊,大力推廣旅遊景區電子門票,實現全區無線網絡全覆蓋。

第十七條 管委會對休閒旅遊業項目優先配套建設周邊的道路等市政基礎設施,以及供水、供電、燃氣等公共服務設施。

第十八條 管委會建立聯動機制,搭建遊客服務平臺,承擔旅遊集散服務、遊客投訴與救援指揮、遊客小額糾紛調解等職能。

第十九條 管委會應當建立旅遊資訊預報和警示制度,及時發佈旅遊安全警示資訊,搭建旅遊應急指揮交流平臺。

第二十條 本市設立便於指示前往橫琴的交通道路標識、標誌。

管委會可以在橫琴設立融合港澳特色的旅遊標識、標誌。

第二十一條 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建立和完善橫琴休閒旅遊業融資體系,透過投資補貼、貸款貼息等形式,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

第二十二條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當對橫琴高層次旅遊人才引進提供指導,並對符合條件的給予政策扶持。管委會積極支援休閒旅遊業人才申報市、區相關人才計劃和優惠待遇。

鼓勵橫琴建設旅遊人才教育培訓基地,與港澳教育培訓機構聯合培養專業人才。

鼓勵橫琴探索建立與港澳導遊資格的雙向或者多向互認制度。

第二十三條 推進口岸查驗機制創新試點,推行“合作查驗,一次放行”的新型查驗模式。內地居民在符合相關政策以及限定條件下,可以在橫琴臨時辦理赴澳旅遊簽註手續。爭取符合條件的進入港澳的外國遊客,可以按照144小時免籤政策經橫琴口岸入出橫琴。促進澳門機動車更便利入出橫琴。

第二十四條 市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以及管委會對重點項目和特大休閒旅遊項目的相關審批事項應當優先辦理,加快審批速度。管委會應當安排專職人員全程跟蹤,協助辦理相關事宜。

第二十五條 管委會應當加強服務質量監督管理和旅遊投訴處理,整治惡性價格競爭、虛假廣告、強迫或者變相消費等行爲,督促企業依法經營、誠信經營。

管委會建立信用等級制度,及時將失信行爲列入失信懲戒名單,具體辦法由管委會制定。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