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社會福利有獎募捐委員會關於銷售五元面值即開型獎券資金結算的暫行規定
中國社會福利有獎募捐委員會關於銷售五元面值即開型獎券資金結算的暫行規定是民政部於1991年10月7日發佈的,該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頒佈單位:民政部
文 號:中募[1991]委字4號
頒佈時間:1991-10-07
實施時間:1991-10-07
時 效 性:現行有效
效力級別:部門規範性檔案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募委會:
經研究,銷售五元面值即開型獎券資金結算比例暫定如下:
獎金返還率:55%―60%;
福利金:30%―35%(中募委收取獎券面值的5%);
發行成本費:10%(其中中募委收取發行費1%,風險金0.2%,印刷費1.0%,地方發行費及代銷費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