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支援和服務長江三角洲區域一體化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關於進一步支援和服務長江三角洲區域一體化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關於進一步支援和服務長江三角洲區域一體化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關於進一步支援和服務長江三角洲區域一體化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對稅務總局決定進一步推出的10項助力長三角一體化高質量發展的稅收徵管服務措施進行了明確。

頒佈單位:國家稅務總局

文       號:稅總函〔2020〕138號

頒佈時間:2020-07-31

實施時間:2020-07-31

時 效  性:現行有效

效力級別:部門工作檔案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江蘇、浙江、寧波、安徽省(市)稅務局,駐上海特派員辦事處:?

爲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推動長江三角洲(以下簡稱“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的決策部署,更好發揮稅收服務國家重大發展戰略的作用,稅務總局決定進一步推出以下10項助力長三角一體化高質量發展的稅收徵管服務措施:

一、提升稅收大數據服務能力。推動長三角區域稅收數據共享共用,積極打造稅收“服務共同體”“徵管共同體”和“資訊共同體”。利用稅收大數據,加大長三角區域稅收經濟聯合分析力度。根據區域產業佈局,拓展產業鏈、供應鏈分析,爲長三角區域企業實現產供銷上下游精準對接提供支援。

二、深化增值稅電子發票應用。將長三角區域部分城市列入首批增值稅專用發票電子化試點範圍。進一步提升電子發票公共服務平臺支撐能力,加大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推廣力度。

三、推行“五稅合一”綜合申報。進一步簡併徵期,將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印花稅(按次申報的除外)、土地增值稅等四個稅種統一按季申報。納稅人在申報上述四個稅種和企業所得稅時,可選擇透過電子稅務局進行稅種綜合申報,實現“一張報表、一次申報、一次繳款、一張憑證”。

四、探索推進納稅申報預填服務。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透過電子稅務局申報時,系統自動歸集納稅人發票開具、房產及土地稅源等數據,自動判斷應申報稅種,自動推送預填數據,由納稅人確認後一次完成各稅種申報。

五、簡化增值稅即徵即退事項辦理流程。對除納稅信用級別爲C級、D級以外的納稅人,在軟件產品、動漫企業、安置殘疾人就業、新型牆體材料、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及勞務、風力發電、管道運輸服務、飛機維修勞務、鉑金交易、黃金交易、有形動產融資租賃服務等11項增值稅即徵即退事項辦理中,簡併報送資料,減少環節,提高效率。

六、加快土地增值稅免稅優惠辦理。對除納稅信用級別爲C級、D級以外的納稅人,推進土地增值稅免稅事項辦理環節的簡併,進一步優化辦理方式,減少資料報送,促進納稅人更快享受免稅優惠。

七、推進服務貿易對外付匯便利化。進一步優化服務貿易對外支付流程,在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電子化的基礎上,推進稅務備案資訊與銀行間同步共享,更好滿足納稅人異地付匯業務需要。

八、統籌開展稅收風險管理。依託稅務總局雲平臺大數據等數據資源,實現長三角區域涉稅風險資訊和風險模型共享。統籌跨區域風險管理任務,避免對區域內跨省經營企業的重複檢查。

九、推進稅收政策執行標準規範統一。對稅收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檔案及稅務總局其他檔案明確規定由各省(市)稅務機關自行確定執行標準的稅收政策,根據實際情況研究協調在長三角區域統一執行標準。

十、構建統一的稅收執法清單體系。將長三角區域統一的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與長三角區域通辦涉稅事項清單、“一網通辦”任務清單相銜接,構建長三角區域統一的稅收執法清單體系。

以上措施,由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牽頭,江蘇、浙江、寧波、安徽省(市)稅務局共同抓好落實。

國家稅務總局

2020年7月31日